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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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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關于“假離婚”的政策調整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10 點擊數:55
離婚訴訟代理
隨著房地產調控傳聞的不斷出現,上海近幾年掀起了“離婚買房潮”,民政局離婚登記處突然被大量前來辦理離婚的市民擠爆。據報道,離婚的人群從早上7點多就開始 排隊辦理離婚手續,很多人看上去表情輕松有說有笑。為了應對突然出現的離婚潮,當地有的民政部門登記處不得不采取臨時性關閉措施。“離婚買房潮”再次出現,也不知道是第幾次了。早在2013年3月,隨著當時“國五條”限購政策的出臺,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都出現了離婚登記人數突然成倍 增長的現象。統計數據顯示,南京在當月有4684對夫妻離婚,是前一年同期的2.4倍。更夸張的是,一個月開出去的單身證明多達23627張,是前一年同 期的2.55倍。
除買房之外,上學、落戶、生二孩甚至取暖費發放等政策都可能成為催生 人們離婚的理由。由于離婚與感情破裂、家庭矛盾無關,人們把這種離婚稱之為“假離婚”。但從法律的角度看,一對夫妻從民政部門拿到離婚證的那一刻起,離婚 便成為法律事實,當事人就要為此承擔情感、財產等多方面的巨大風險。也就是說,并不存在所謂法律上的“假離婚”。
從 社會觀和道德觀的角度看,婚姻是神圣的,一對男女從相識到結為夫妻,是受到很多人祝福的事情,因為利益就放棄婚姻,也確實是對婚姻觀的褻瀆。說的再遠一 點,這不僅會影響到家庭的穩定,甚至有可能傷害到社會的誠信,讓“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成為一種現實的選擇,最終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氣和穩定。如此看來,那 些為了買房在民政部門排隊離婚者,應該遭到公眾的質疑。
但現實卻并不都是如此黑白分 明。前幾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一些中小學校里就出現了一個怪現象:很多女老師都高高興興地拉著自己的丈夫去辦離婚,有的一家三口在辦完離婚后還要吃頓大餐 慶祝一番。原來這些離婚鬧劇的背后,是一些中小學校規定,女教師結婚后就不能享受報銷取暖費的待遇,結果“不夠條件”的已婚女教師就想出了“假離婚”的對 策。
住房交易稅費也好,取暖費也罷,都只不過是些短期利益。為了經濟利益就放棄婚姻, 確實讓人難以理解。但是,對于“丈夫下崗領不到取暖費,靠自己微薄工資養家”的個別哈爾濱女教師來說,區區一兩千塊錢的取暖費,卻是維持生活的必需品。而 且,取暖費這樣本應平等享受的福利,與工作人員是否結婚并沒有必然聯系,難道一結婚就不需要取暖了?而住房稅費對于已婚者的“懲罰”,更是高達數十萬元, 結婚了憑什么就該多花錢?
我們常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也是社會穩定的基礎。但在法律 上,每一個人作為權利和義務的個體,無論結婚與否,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待遇。而相關規定如果以家庭為限制單位,就可能有人出于經濟上的“理性”,在法律上做 出“拆分”家庭為個體的決定,這就必然導致假離婚的盛行。因此,消除假離婚造成的尷尬,需要在公序良俗上做倡議和引導,更為重要的,還是要通過加強制度建 設,修改完善易誘導“離婚”的相關政策法規,防止政策性離婚對家庭生活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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