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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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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戀愛期間男女經濟糾紛法律淺析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5-06 點擊數:26
從法律角度分析,戀愛期間,男女互相贈送禮物的性質有時候是贈與,有時候是金錢借貸。對于贈予情況,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根據贈與法律規定,贈予人首先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擁有對贈予財產的所有權,贈與人單方負有將自己擁有所有權的財產交付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并不負擔任何義務,亦即受贈人取得贈與物時不須支付對價。同時,贈與合同也為諾成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這表明,贈與合同應為實踐合同。那么,熱戀中的男女,被愛情沖昏頭腦,一時頭腦發熱,饋贈對方名牌手表、包包、鉆戒、汽車等,如果實際交付,對方也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那么贈予合同就成立生效,一方即使以后反悔想要索回贈送的貴重財務,依照我國民法通則意見》第八十五條規定,財產所有權合法轉移后,一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因此,原告應為自己的贈與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力承擔責任。相反,戀愛中,一方承諾或者保證送一方貴重禮物,但實際中未贈送或者為交付,另外一方也不能依照承諾或者保證在法律上要求對方履行自己的承諾,因為贈予為實踐行為,單純的承諾或者保證不發生贈予效力。
對于金錢借貸情況,戀愛期間,男女雙方之間的金錢往來較為普遍。特別是相互之間的借款,這在戀人之間最為常見。但是因為相互之間的感情深厚,還有對于戀人的過分信任,就會導致大多數人在借款給戀人或戀人的親戚朋友時不好意思開口讓其打借條,總覺得這樣做的話會讓對方懷疑自己把錢看得太重,或自己對對方不夠信任,結果就會導致雙方的感情出現裂痕,最終傷害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而實際中,戀人之間的借貸,幾乎沒有誰會要求對方打欠條,有時甚至不好意思把給付的性質講明白或說清楚(是借貸還是贈與),結果一旦分手就會發生財產糾紛。在我國司法實踐,這種情況很難證明借貸實際情況,出借方往往會承受很大金錢損失,人財兩空。
戀愛期間不要被戀愛的甜蜜沖昏頭腦,應該保持必要的理性。對于金額較大的借款一定要讓對方打借條,切勿不好意思或者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對愛情的不忠貞,分手之后,當甜蜜已經屬于曾經,往日所有的“賬”必將明算。若不如此,彼時將會為自己所謂的“面子”與“忠貞”付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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