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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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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丈夫有性功能障礙,妻子起訴離婚獲支持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8 點擊數:127
【法律依據】
十幾年前,歌手蔡琴與楊德昌10年無性婚姻結束一事一經曝光,立馬吸引了人們的眼球。在中國,“性”這個詞一直是一個很隱晦的詞語。但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性生活的和諧滿足也成為現代人對于婚姻生活的要求之一。在當代人的婚姻觀中,性生活的不和諧也成為除婚外戀、家庭暴力等原因外,又一引發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國現行的法律當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中有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一方堅持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以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基本案情】
原告:盧某
被告:周某
原、被告于2008年12月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初,雙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生活瑣事等產生矛盾。原告指責被告有生理缺陷,被告則認為雙方可以進一步溝通,原告不應采取極端的方法、手段對付被告。后原告起訴至法院,認為被告存在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要求元被告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并愿為改善夫妻關系繼續努力。
【法院審理】
原審法院: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感情尚可,現為家庭生活瑣事等產生矛盾,對此雙方均有責任。原告提出被告有生理缺陷,但卻沒有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法院難以采信。現被告要求和好應有積極行動,原告也應該給與被告一個機會。原被告均應該認真的對待婚姻,珍惜夫妻感情,只要雙方遇事均冷靜思考,互讓互諒,多點寬容,加強溝通和交流,相互信任和關心,夫妻關系有望改善。據此,依照《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判決對原告盧某要求與被告周某離婚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后,原告盧某提出上訴,并向二審法院提交了其于2009年10月26日經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診斷的處女膜完整的證據,為了不影響離婚當事人的上訴權,撤銷本案原判決,發回重審。
重審法院:盡管原告與被告系自主結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婚后因無夫妻性生活,導致夫妻關系不睦。原告于2009年2月離開雙方的住所地至今,期間,原告與被告互不盡夫妻義務,可以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現原告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可與準許。綜上,法院依法判決原告盧某與被告周某離婚。
【律師點評】
成都婚姻家庭律師提示你,現在在婚姻關系中,性生活的不和諧也成為除了“婚外戀、家庭暴力等原因外,又一引發離婚的重要原因。性生活不和諧也不像以前那樣的隱晦,現在因為性生活不和諧而離婚的現象也是越來越多。那么關于:無性婚姻”而離婚,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呢?在這里沈輝律師為你解答,根據實際審判經驗,法院對于無性婚姻的處理情況不盡相同,一些情況下法院在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即判決離婚,有些情況法院則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情況,若是還有和好的可能的,法院很可能以此為由判決不予離婚。其實法院在依據“無性婚姻”判決離婚,若是證明有以下情況的,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會加大。1、有證據證明存在“無性婚姻”的事實,在訴訟當中,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主張無性婚姻離婚的一方需要對其主張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若是無法舉證則要承擔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2、一方經過治療后確認難以治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對于本問題的表述為“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若是一方經過治療后確認難以治愈,法院還是一般來說水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