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復婚 又離婚 財產如何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3 點擊數:64
【法律咨詢】
問:我2012年離婚的,當時協議寫的房子,孩子歸我。2014年9月復婚,她先在又提出離婚,要分一半房子。法院會支持她嗎?當時離婚協議寫她給兩個孩子每月500元生活費,到復婚時沒給過我可以向她討要嗎?她悔婚是假,要分一半財產是真。
【律師解答】
答: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一旦離婚,婚姻關系即告終止。復婚為一新的婚姻關系。第一次離婚根據協議房產所有權已經歸你。雖然再次復婚,但房產所有權早已經發生變化,成為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她無權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