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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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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后未成年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應視情況確定承擔人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8 點擊數:58
【基本案情】
劉某不滿18歲,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在審理該案的附帶民事訴訟時,劉某的父母未出庭參加訴訟。法院 遂判決其母唐某承擔賠償責任,另起賠償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9萬元。但是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劉某本人并無財產可以供執行,而劉某系沒有工作的家庭婦女,六福有固定收入1000多元,且雙方不粗安在利益或喪失監護權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由于該案中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題是柳木,法院只能將劉某和柳木作為被執行人,只是無法實際執行民事判決。
【律師點評】
司法實踐中對此案件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應該列未成年人的父母雙方為柏高;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只責令其中的一個監護人承擔責任即可。
根據婚姻法以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父母雙方均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都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因此本案中,劉父和劉母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劉父未出庭參加訴訟并不是免除其義務的法定事由。但如果劉某的父母在其犯罪前已經離婚,那么原則上由直接撫養方承擔民事責任。雖然離婚后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畢竟其權利受到了一定限制,其義務也應相應減少,因此只是在直接撫養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卻有困難時,法院才應判決雙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民通意見》第158哦明確指出:“當未成年子女青海他人權益時,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卻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33條的有關規定,劉某的父母如果能證明自己已經盡了監護責任,則應直承擔適當的賠償責任。本案中,劉某已經接近完全具備是被是非及承擔責任的年兩,如果劉某的父母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量監護義務,應當適當減輕他們的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監護人代實施侵權行為的未成年人承擔民事責任,但其本身并不是侵權人,不應當成為訴訟中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