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母親遺囑引出官司 父親追討兒子監護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8 點擊數:12
兩年前,年僅6歲的亮亮被母親一紙遺囑“送”給了小姨撫養,亮亮的財產也一并由小姨代管。兩年后,亮亮、亮亮父親以及亮亮小姨之間竟為該份遺囑展開了一場又一場官司。
母親遺囑留下“后遺癥”
2002年,來自新疆的于洋與蘭州姑娘田麗相識后,便很快在蘭州結婚。2004年10月,田麗順利產下一男嬰。在2005年年底,田麗與丈夫經過商量后,將哥哥準備出售的房子買了下來。然而?因性格不和,田麗與于洋經協商后離婚。
2010年年初,田麗因突然患病去世,在她患病彌留之際曾立下了一份遺囑,將兒子亮亮委托給妹妹田美撫養監護,房屋等財產也由妹妹田美代管,遺囑中還將自己的身故保險金中的一半分給了田美,另一半留給亮亮也由田美代領。
父親追討兒子監護權
田麗死后,于洋多次找到田美,要求由他撫養和照顧兒子。但均遭到了拒絕。2010年8月,于洋一紙訴狀將田美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變更撫養關系,判令由他施行孩子的監護權。在審理這起撫養權糾紛案時,法院認為,亮亮的母親去世后,其父親理應對亮亮具有監護權,法院遂一審判決亮亮歸父親于洋撫養。
告小姨 返還房屋和保險金
兒子要了回來后不久,亮亮又將照顧自己一年多的小姨告上了法庭,而其父親卻以兒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訴狀。這個案子的原由是:亮亮的小姨拒絕騰交房屋,也拒絕給亮亮返還代管的8000元的身故保險費。為此,亮亮請求小姨歸還房屋,由父親來履行其財產的代管權。
法院通過審理,在于洋提供的一份離婚協議上查明:于洋與田麗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夫妻二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兒子亮亮所有。
經審理,法院一審判決訴爭房產歸原告亮亮所有,該房屋由其法定代理人于洋履行財產代管權;被告田美返還原告亮亮母親田麗身故保險金8000元。一審判決后,田美不服提起了上訴。目前該案正在重審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