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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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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爭遺產婆媳理扯 促調解法庭幫忙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9 點擊數:38
近日,瀘州市納溪區法院豐樂法庭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及時調解了一起繼承糾紛。
【案情簡介】
瀘州市納溪區白節鎮村民曹某因兒子劉某突發疾病死亡,與媳婦王某在劉某的遺產繼承上發生爭執,兩人互不相讓。在村、鎮干部多次調解下,雙方仍沒有達成協議。后來,曹某一紙訴狀將媳婦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審理】
承辦法官在詳細了解了有關情況后,決定到當事人所在村組開展巡回審判,并邀請政府和村組干部一起參與調解。雖然被告王某與被繼承人劉某的婚生女劉某某系在校的小學生,尚需被告王某撫養成人,且被告無穩定的工作和固定收入,一個人撫養小孩經濟確實困難,但原告曹某系已年滿67周歲的農村居民,身體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來源,且唯一的兒子劉某死亡后再無其他的親人贍養,法官提出婆媳之間應互諒互讓,互相幫助。經過長達3個小時的調解,王某答應將曹某應繼承的房屋份額折合人民幣40000元在2012年6月、12月、2013年9月底以前分期付清,房屋歸被告王某和其女兒所有。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婆媳倆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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