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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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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應注意哪些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31 點擊數:21
在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常是雙方的焦點。離婚一方有的惡意轉移財產,有的制造外債以便多占共同財產,那么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一方又找到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如果還未起訴或已起訴,發現另一方已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夫妻對存款設聯名賬戶
由于轉移現金很難取證,因此夫妻可對存款設聯名賬戶,防止對方擅自轉移。一旦發現對方有財產轉移的跡象,要多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儲種、在哪個儲蓄所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證據。同時,還可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了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賬號,余額還有多少。
三.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
夫妻雙方一旦發覺夫妻關系行將破裂時,為防止一方單方面處置財產,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時那樣把財權交給一方;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特別是對一方以捐贈等名義將財產轉移的情況,不可掉以輕心。
四.簽訂協議
預防因離婚引起的財產糾紛,最好辦法就是財產公證。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
同時,夫妻雙方也可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