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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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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為了與情人登記結婚 偽造法院調解書獲刑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2-24 點擊數:122
導讀:為了與情人登記結婚,竟找制假證的人偽造其已離婚的法院民事調解書和離婚證。今天,人民法院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基本案情】
1998年,被告人劉某因未到法定婚齡,遂更改年齡與丁某進行了結婚登記,后陸續生育4個小孩。2012年初,劉某與比其小5歲的鄧某相識后發展成為情人關系并同居。2013年8月,劉某與鄧某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因劉某檔案中婚姻狀況顯示為“已婚”,辦不了結婚證。為達到與鄧某登記結婚的目的,劉某通過垃圾廣告中的電話號碼與制假證的人取得聯系,花了150元錢讓制假證的人偽造了一份其與丁某離婚的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和一張假離婚證,并使用該偽造的調解書和離婚證與鄧某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為了騙取結婚登記,購買偽造的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罪,遂作出判決劉某有期徒刑七個月。
【以案說法】
成都資深離婚律師沈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