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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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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遺產分割訴訟時效起算時間如何認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4-06-25 點擊數:0
一、遺產分割訴訟時效起算時間如何認定
遺產分割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通常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二、申請遺產糾紛財產保全
在遺產糾紛中,為確保將來生效判決能夠順利執行或避免財產遭受損失,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具體申請流程如下:
1.申請人需要向受訴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并附上相關證據材料。
2.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后,會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理由及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
3.如認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會裁定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凍結。
4.法院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以確保申請財產保全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5.申請人需要注意,財產保全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訴訟過程中如遇到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情況,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
三、遺產糾紛保全措施解除
在遺產糾紛中,財產保全措施的解除主要基于以下幾種情形:
1.訴訟過程中不需要繼續保全的;
2.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
3.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起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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