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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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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怎么證明婚前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6-04 點擊數:17
一、雙方當事人需準備下列材料
(1)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2)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
2、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3、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3)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二、雙方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格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夫妻財產公證雖然是婚前財產,但是也必須夫妻雙方親自去辦理,不能委托他人去辦,委托他人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公證處不予辦理。
三、公證員審核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有沒有受到對方的欺騙或誤導。在詢問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夫妻雙方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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