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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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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假離婚買二套房可以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2-01 點擊數:14
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如果證件不是經過主管機關下發,而是你們自己去辦的假證件,也就是說,從法律上講你們根本沒有離婚,那么該財產系婚后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買房并沒有影響。
2、而如果兩人協商去民政局辦理,通過假離婚證辦理貸款是一種騙貸行為,銀行發現后有可能撤銷合同并且兩人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案例】
去年三月 “國五條”政策出臺后,購買“二套房”、“多套房”的門檻增高。個別售樓人員為增加成交量,竟然為準客戶支起了一 “歪招”——辦假離婚證,可以騙取購房優惠及貸款。近日,黃島區政法機關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經黃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幫助客戶偽造離婚證的售樓員蔣某某、以及制作假證的王某某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企圖以假離婚證騙取銀行貸款的潘某某夫妻不僅買房計劃泡湯,還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5天。
34歲的潘某某和妻子李某某都是黃島本地人,一個在外企上班,一個在附近工廠上班,兩口子覺得自己的20余萬存款與其讓它躺在銀行睡覺,不如付上首付、貸點款再買套房子。2013年年底,二人看中一套兩居室的房子,總價近70萬元。接待二人的售樓人員是一個20多歲的小伙蔣某某,向兩人介紹了現行的購房政策:要買“二套房”,如果已經有過貸款記錄,這套價值70萬的房子來算,首付得40多萬。
看到夫妻二人因首付太高而顯出一臉沮喪,蔣某某壓低聲音告訴潘某某:“真想買就辦假離婚,離婚后以個人名義買房,算首套房,可以省不少錢。”潘某某夫妻對此考慮到去民政局離婚有些“丟人”不說、還怕“假戲真做”,表示不想冒這個風險。蔣某某竟又神秘地告訴潘某某:“要是不想去民政局離婚,那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辦個假離婚證。”
一聽是辦假離婚證、不用“丟人辦離婚”就能享受購房優惠,潘某某兩口子有了興趣。蔣某某還一口承諾:“我幫忙找人辦假證。”于是二人便按照蔣某某的吩咐,提供了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和照片,還交了1500元錢,十幾天后,就接到蔣某某電話說是假證辦好了。然而,之后二人就得知蔣某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了。
原來,蔣某某是為了增加售樓業績,通過路邊的小廣告找到制作假章、假證的王某某。王某某因制作其他假證被公安抓獲,供出了找他做假證的蔣某某。
經查,王某某的“假章制作店”有著刻制假章所用各類工具以及刻制好未售出的假章100余個、假證70余件。而由蔣某某聯系辦理的假離婚證達十余本,均用做買房時騙取銀行貸款。最終,蔣某某、王某某獲刑,潘某某夫妻倆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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