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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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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權與其他繼承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1-22 點擊數:79
代位繼承人的子女無權繼承代位繼承人的份額,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用最通俗的方法來說明:“代位繼承只適用于(外)祖父母去世時,其子女先于他們去世的,由(外)孫子女代父母取得代位繼承權。”而不能是(外)孫子女的子女代外公外婆來繼承其父母的遺產。這種情況,應該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該遺產。
請看相關規定: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只有在法定繼承中才能發生代位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發生代位繼承。如果遺囑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遺囑人死亡,則該遺囑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該遺囑繼承人依遺囑應繼承的遺產;但遺囑中指定該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在法定繼承中該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的特徵:
代位繼承的發生,須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該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被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若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不發生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才可以成為代位人,并不受輩份限制。
代位繼承人為數人的,只能共同繼承被代位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所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
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備喪失繼承權的條件且被法院判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