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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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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一條被判作離婚證據的短信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15 點擊數:24
基本案情
丈夫發現妻子手機上曖昧短信。妻子紅(化名)與丈夫偉(化名)于1990年確定戀愛關系,1996年8月21日登記結婚。1998年他們的兒子出生了。從1990年到2002年這長長的12年間,妻子紅與丈夫偉的關系一直很好。一條短信的出現,打破了這個幸福家庭的平靜。
2004年10月6日國慶節期間,丈夫偉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了這樣一條信息:“紅兒,今天忙么,睡午覺了嗎,想我嗎,我很想你。”看到這條短信后,丈夫頓時“炸”開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釋清楚。從妻子那里,偉得到的回答是:“這是同事開的玩笑。”就這樣,夫妻倆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兩年多后,妻子紅向法院提起了離婚。
審理中兩人各執一詞:
在審理中,妻子紅稱偉心胸狹窄,無端猜疑,為自己同事發的玩笑短信之事,而猜疑自己品行不端,夫妻溝通更加困難。雖然組織調節,雙方感情仍無改善,并開始破裂。同時,偉對家庭極不負責,其生活隨意,性情放縱,不檢點個人行為,不忠實夫妻感情,現要求離婚。
丈夫偉在法庭上稱,夫妻兩人婚后感情原一直很好。2004年國慶長假期間,無意發現一條別人發給紅的曖昧短信,看后很生氣,追問是誰發的,紅先不說,后稱是同事所發開玩笑。此事發生后,兩人經常吵架,關系變得不和睦。而且事后,紅還到處誹謗他作風不檢點等,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同意離婚。
曖昧短信作證據判離婚:
法庭審理
近日,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在判決書中,法院將這條曖昧短信作為證據采納,并認為夫妻之間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皆由妻子紅收到的這條短信而起。現雙方分居兩年多,期間沒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且雙方都同意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