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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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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因第三者離婚財產分割、婚外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9 點擊數:16
1、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
2、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并無必然的聯系。
3、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并非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3、出軌者少分財產應該是判決結果中的“少分”,這種“少分”,實際上是因為無過錯方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官在依法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后,又判令出軌者向無過錯方支付了一定賠償,從而使得從總的判決數額來看,出現“婚外情出軌者少分財產”的慣例。
4、離婚的損害賠償和離婚時的夫妻財產分割并無必然聯系,它是一項單獨的損害賠償金,而且只有在出軌的一方出現嚴重過錯(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一方婚外情導致離婚時,無過錯方并不一定能得到額外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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