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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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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08 點擊數:14
一、離婚后子女直接撫養方的確定
離婚后,父母子女關系不變,但變更了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形式,即子女只能隨父母一方生活,另一方以給付撫育費及享有一定的探視權利來行使并履行其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離婚后,子女隨哪一方生活,不僅直接關系子女的權益,也是離婚訴訟中爭執較多且難以解決的焦點問題。對此,《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此作了解釋。婚姻律師沈輝認為,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問題,必須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則出發,把維護子女利益放在首位,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妥善解決。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原則上由哺乳的母親撫養。這是由哺乳期內的母嬰生理特點所決定的,母乳哺育及母親的精心照料,是嬰兒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同時,兩周歲以內的子女由哺乳的母親撫養,既是其權利也是其義務,母親不得推卸撫養嬰兒的責任。
當母親不宜或不能撫養嬰兒時,父親也不能推卸撫養的責任與義務。其主要情形有以下幾種: ①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 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②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 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④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2.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撫養人,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對于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共同生活的,判決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③一方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者無撫養子女的經濟條件等,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⑤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3.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其本人意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事物有了一定的認識和判斷能力。對于其隨父或隨母生活,應征求其本人意見,由其自己作出選擇。人民法院一般應尊重其本人意愿。
4.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實踐中,離婚訴訟中爭養獨生子女的現象較為普遍,增加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難度。采取輪流撫養的辦法,能使子女得到較完整的父愛與母愛,滿足了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愿望,也可減少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的阻力和難度。因此,雙方協議輪流撫養的,如果對子女確實有利,應予準許。但應注意避免不斷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對其健康成長的不利影響。
二、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的變更
離婚后,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其他新情況,從而引發撫養關系產生新的糾紛。對此,可由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的撫養關系,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 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③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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