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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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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財產約定的內容必須遵守三項原則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4-27 點擊數:8
(1)自愿原則。
即婚姻當事人在約定夫妻財產的內容時“意思表示”必須真實,這是任何訂立“約定”、“協議”、“合同”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無須論述。但在這里必須強調的是夫妻財產約定是約定基于身份的財產關系,不是一個無所不包的法律文件,因此,只能約定夫妻的所有財產關系,涉及到夫妻間非財產的關系,不得約定,不涉及夫妻之間財產關系的內容也不得在其中約定。對于約定夫妻財產所有關系的內容,不得加入準許某人繼承或不準許某人繼承的內容。
(2)公平原則。
公平即是不承認特權,不承認特殊地位,不準許在訂立夫妻財產約定的內容時一方當事人借機謀取不公平的利益。遵循這一原則以防止夫妻財產約定中的顯示公平和不公平,在我國的婚姻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中,在夫妻財產內容約定的中適用公平原則,更應當著重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著重保護妻的財產權益,在約定選擇夫妻財產所有關系形式時,要特別注意歧視,侵害婦女財產利益的夫妻財產制,女方應當注意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社會也有這種責任,因此在我國實行夫妻財產約定申報登記制度后,這種約定的不公平現象更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貫徹公平原則,應當著重強調保護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一方借機侵害另一方的利益,不得剝奪一方的權利,也不得免除一方的義務,任何違背公平原則的夫妻財產約定都是無效的。
(3)合法原則。
締結一切民事法律關系,實施一切民事法律行為,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夫妻財產約定的內容,同樣應當遵守這一原則,約定夫妻財產的合法原則,要求婚姻當事人在締結夫妻財產契約時,必須遵守我國法律的規定,這里的法律主要是婚姻家庭的內容,同時,適用合法原則,要求婚姻當事人在夫妻財產內容的約定上,不得的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任何違背公序良俗的約定為無效,要求婚姻當事人不得違反強行法的規定,凡是違反強行法規定的,也一律無效,借夫妻財產約定規避法律的亦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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