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90后女大學生狀告生父討學費案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8 點擊數:48
【基本案情】
1990年出生的小莉是某礦雙職工獨生子女。去年1月,其父母經法院判決離婚,小莉被判歸母親撫養,父親每月給付其撫養費1800元至其中學階段讀完為止。
2009年6月,小莉高中畢業,父親一次性給付小莉撫養費1萬元。后小莉又復讀一年,復讀期間,父親又給付小莉2萬元撫養費。今年7月,小莉如愿以償考取了阜陽師范學院,但此后不久,她就把生父鄭某告到了法院。
小莉稱,她雖然考上了大學,但仍無獨立生活能力,加之物價飛漲,她因此請求有給付能力的父親,將撫養費由每月1800元增加至2600元,直到自己能獨立生活為止。小莉生父鄭某表示,小莉已經成年,他不再負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并且他已兩次支付撫養費3萬元,故要求法院駁回小莉的訴請。
【法院表示】
法院認為,《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的小莉已高中畢業,無論從學歷教育,還是勞動能力方面,均不屬于法定的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對象。
下一篇子女撫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