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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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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遺贈撫養協議》能否隨時撤銷?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0 點擊數:4
【基本案情】
周先生66歲,一生未婚,無兒無女。因身體原因,周先生找了一個保姆,并和保姆約定:由保姆來照顧他至終老,去世后,周先生將其唯一的房屋贈與保姆。雙方到公證處辦理了《遺贈撫養協議》。五年后,周先生病重,周先生的二個弟弟要求周先生撤銷遺贈協議,并重新訂立遺囑。保姆不同意。請問周先生能否撤銷《遺贈撫養協議》。
【律師解答】
成都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沈輝:《遺贈撫養協議》不同于《遺贈協議》。《遺贈協議》是無條件且無償贈與財產,故可以隨時撤銷遺贈協議。《遺贈撫養協議》屬附條件協議,是老人與保姆雙方訂立的一個附條件合同,由保姆照顧老人,而老人將房產贈與保姆,即保姆付出勞動,老人支付財物。故老人是不能隨意反悔更改的,只要保姆按照約定照顧了周先生,那么周先生應當按照約定將房屋給保姆。所以本案中,周先生不能隨時撤銷與保姆簽訂的《遺贈撫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