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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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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溫馨提醒:離婚談判時,聘請律師重大作用!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6 點擊數:9
第一部曲:前期律師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于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沈律師認為,在男女雙方難以談判的情況下,可以請律師協助談判,注意技巧,有時是可以談判成功的。
律師可以運用法律知識說服對方;
律師可以憑借經驗技巧把握對方心理;
律師可以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
律師可以促進談判且避免留下離婚后遺癥;
相信在律師的參與下,就會有一份談判成功的希望,這樣可以避免訴訟,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傷害,避免勞民傷財。因此說,訴訟前的談判是應該有的,此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并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當事人間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一般會判決不予離婚,當然就不會再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訴訟過程中依然需要談判,法官會主持調解,律師也會參與調解,可以在法庭上談判,也可以私下談判。訴訟階段離婚雙方當事人都有著思想壓力,律師如果注意火候,注意技巧,仍有促使雙方談判成功的可能。在訴訟階段不理智的當事人有時是情緒激動,難以靜心談判,甚至仇人相見分外紅眼,因此此階段談判相對較困難,仍應當以訴訟為主談判為輔,以訴訟逼談判,以戰逼和。
離婚訴訟是法律的最后屏障,也是離婚當事人最后的選擇,訴訟不是萬能的,但沒有訴訟是萬萬不能的;訴訟影響著參與訴訟的每位當事人;當訴訟存在風險、需要付出成本——金錢和精力,離婚當事人就會考慮選擇訴訟還是私下和解;當前期談判未果時,才有了離婚第二部曲——訴訟,當第一次訴訟無法解決問題時,離婚當事人經過權衡、經過訴訟的洗禮后往往又會選擇第三部曲——后期的談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訴訟)。
第三部曲:后期律師談判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離婚當事人可以等到6個月后再次提出離婚訴訟。但是,這樣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并且6個月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在這期間律師完全可以協助當事人再次就離婚問題進行談判,并且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比前兩次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為經過一次離婚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已經筋疲力盡,或已經想開看透,或已心平氣和,或雙方都不愿意看到第二次訴訟,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律師協助談判,充分運用律師后期談判的技巧和經驗,相信談判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