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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xù),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guī)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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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離婚索彩禮 調解促和諧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9 點擊數(shù):6
胡某與被告汪某2014年10月1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結婚不到4個月,胡某便于2015年1月20日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汪某離婚,并請求返還彩禮7.6萬元。日前,績溪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結婚時間僅為3個多月的離婚案件。
胡某與被告汪某同為績溪上莊鎮(zhèn)上莊村人,2014年初,雙方經人介紹相識、相戀,并于同年10月1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胡某為結婚送給女方禮金7.6萬元。婚后不久,胡某便外出務工,后有關汪某的流言蜚語傳入胡某耳中,胡某不堪忍受,雙方的感情出現(xiàn)了裂痕。胡某數(shù)次到汪某工作的單位與汪某爭執(zhí),一度影響了汪某的正常工作。期間汪某還數(shù)次電話報警,并尋求當?shù)貗D聯(lián)的援助。2015年1月20日,胡某正式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請求返還彩禮7.6萬元。
法院開庭審理后,為徹底化解雙方之間的糾紛,防止婚姻案件演變?yōu)閻盒允录3修k法官多次前往當事人住所,在當?shù)厮痉ㄋぷ魅藛T協(xié)助下,反復進行調解,促使雙方達成調解。最終,雙方自愿離婚,被告汪某一次性給付原告胡某2萬元,汪某的嫁妝其自愿表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