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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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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內地居民與臺灣居民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6 點擊數:19
一、內地居民和臺灣居民結婚登記的機構
內地居民與臺灣居民在內地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復婚登記,應當雙方共同到內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指定的地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
二、內地居民和臺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證明材料:
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
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成都離婚律師
申請結婚登記的臺灣居民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出境入境證件、臺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聲明和經證明無誤的戶籍謄本,有效期三個月。
臺灣居民在內地連續停留六個月以上的,除提交以上規定的證件、證明外,還應當提交內地公證機關公證的無配偶聲明;離婚
臺灣居民在香港、澳門地區連續停留六個月以上來內地的,除提交以上規定的證件、證明外,還應當提交香港婚姻注冊處或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臺灣居民在外國連續停留六個月以上來內地的,除提交以上規定的證件、證明外,還應當提交居住國出具并經公證機關公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協議書
內地居民赴臺灣地區定居時已達到法定婚齡的,應當提交經內地原居住地公證機關公證的赴臺灣前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法律咨詢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離過婚的,應當提交離婚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