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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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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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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一再回避親子關系鑒定,法院多次釋明后推定親子關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8 點擊數:37
【法律依據】
親子鑒定是一個比較熱門的社會話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的離婚案件中要求做親子鑒定的還是比較少的,但這并不代表著這樣的問題并不存在。一般來說,關于親子鑒定是離我們比較遠的,因為進行親子鑒定需要很專業的技術,作為一般人也很少能接觸到。但是在司法實踐過程中,法院對親子鑒定作了哪些規定呢?關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2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張成立。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
【基本案情】
原告(被上訴人):岳某
被告(上訴人):文某
文某與袁某系夫妻關系。袁某在外做生意期間與岳某相識,并在2006年9月24日生育有一子岳某某,岳某某出生后一直由袁某單方面撫養,岳某為其提供生活費。2010年7月至2012年上半年岳某某隨袁某在郟縣生活,并在該縣一幼兒園。2012年5月6日,袁某在郟縣一路段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袁某死亡后,岳某某一直由岳某撫養。2013年2月7日文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其子被抱走,寶豐縣公安局刑偵介入后將岳某某委交與文某撫養至今,后因岳某某的撫養權雙方發生爭議,岳某提起民事訴訟。庭審過程中法庭告知岳某、文某是否做親子鑒定,文某當庭拒絕,岳某遞交書面申請書,申請做親子鑒定。2013年5月29日原審法院技術室對岳某與岳某某之間是否存在親子關系進行司法鑒定,期間,文某拒不配合并表示拒絕鑒定導致無法鑒定,于2013年7月1日終結奠定。
二審庭審中,庭審告訴文某可以做親子鑒定,但文某拒絕做該鑒定,也不配合岳某做親子鑒定。
【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父母撫養子女是其應盡的法定的義務。文某之妻袁某外出做生意在河北省方城縣與岳某(現6歲11個月),該事實由岳某提供的方城縣城關鎮衛生院出具的醫學衛生記錄以及醫學出生證證明和在郟縣生活過中岳某某入幼兒園的證據為憑,足以證明其生育岳某某的事實存在。現岳某某的母親袁某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后,依照法律規定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是其子女合法的監護人及撫養人,依照法律規定親子關系是以血緣關系確定的,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文某辯稱與袁某是合法的夫妻關系,岳某某不是岳某的親生子,文某對其辯稱主張未提供相關證據佐證,訴訟中,岳某申請做親子司法鑒定,鑒定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