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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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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因要求漲贍養費被毆打 老漢起訴兒子兒媳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7 點擊數:20
【案情簡介】
2014年中秋節前夕,72歲的張某富像往年一樣到小兒子張某松家要下半年的贍養費,因物價上漲,張老漢這次決定要多拿500元。一開門,得知家公是來要錢的,兒媳婦趙某就沒給好臉色,等張老漢表達出“要加錢”的意圖后,張某松夫妻二人一口拒絕。“你孫子今年剛上大學,你不出點學費還反倒多要錢,就給500塊,你愛要不要。”“你還惦記著我的錢!孫子我管不著,我給了是心意,不給也沒錯。”夫妻二人同張老漢你一言我一語地激烈爭吵起來。張老漢在傷心和氣憤之余,揚起巴掌就要扇張某松的耳光,張某松右手一擋順勢將張老漢推倒在地,掄起拳頭來打張老漢,在一旁的趙某見狀也操起手邊的凳子上去給丈夫幫忙,幸而有鄰居聞聲趕來才將三人勸開。
事發當日,張老漢因受傷在鎮衛生院看病花去醫療費526元。9月16日,張老漢經鑒定為多處軟組織挫傷,屬輕微傷。鑒定結論一出來,羞憤難當的張老漢就把兒子兒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鑒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271元。
【法院判決】
該案經法院一審審理后認為,原告張某富向被告張某松要求給付贍養費的方法不當,導致原、被告雙方發生爭吵,且原告先動手打被告,故原告對兩被告毆打自己造成的損失也應負一定的責任,法院遂酌定原告自己承擔40%的責任,被告張越松、趙秀承擔6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