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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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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再婚丈夫出軌施家暴 妻子起訴離婚獲賠償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6 點擊數:24
辦理離婚的人不在少數,有的是因為瑣事,有的是長期“積怨”,有的卻是因為“家暴”,47歲的李某也是曾受家暴走上維權之路的受害者之一。2015年3月9日上午,某區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一案。
2011年初,有過一段婚姻的李某在廣場舞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48歲的劉某。劉某也是有過一段婚姻的人,同樣的經歷讓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同年的8月,李某和劉某便進行了婚姻登記程序,領取了結婚證。婚后兩人過了一段恩愛的日子,李某也在婚后的第2個月懷上了孩子。但就在李某懷孕3個月的時候,卻發現劉某在外面有其他的女人,并且第三者也已懷孕。自覺愧疚的劉某為此給李某出具了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聯系第三者,如果做不到,凈身出戶,房子留給李某和孩子。
在劉某的多次保證和誠懇的道歉下,李某選擇了原諒,但是李某的心里始終終究有了一道坎兒,更不幸的是,李某的孩子意外流產了。這些變故使得李某和劉某的感情一天天惡化,兩人經常吵架,更甚者劉某會動手打李某。2013年3月的一天,醉酒的劉某回家因為瑣事毆打李某,導致李某在絕望之下,從4樓家窗戶跳下,造成多處軟組織損傷。
2014年的3月,倆人又因為瑣事發生廝打,劉某將李某的頭、面部、腰身等身體部位打傷,傷情構成九級傷殘,劉某因此構成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傷心欲絕的李某在無奈之下,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并請求法院判決劉某支付其損害賠償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5萬元。
“賠償金在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已經判決過,她屬于重復性起訴。”法庭上劉某針對李某的請求答辯道。
“我們要求的損害賠償金是基于婚姻內你有過錯,要求的損害賠償,而并非基于人身損害的賠償,所以并非重復性起訴。”法庭上李某的代理人說道。
經審理法院認為,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被告劉某在與原告李某婚姻存續期間毆打李某,致使李某受輕傷,并在為原告出具的保證書中自認與她人育有一子,導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同意離婚,本院予以準許。因被告系過錯方,原告要求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被告的過錯程度、履行能力,判決如下:準予李某與劉某離婚;被告劉某支付原告李某損害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