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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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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女子起訴繼承丈夫遺產 恍然發現自己已成“前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6 點擊數:18
丈夫馬某去世后,為了防止“小三”王某轉移馬某的財產,喬某起訴要求繼承丈夫的遺產,在訴訟中卻恍然發現自己已成“前妻”。今日,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繼承糾紛。
喬某1998年與馬某相識,并在新疆登記結婚,2000年生育一女馬小某,婚后一家在新疆居住生活。2006年馬某到北京密云發展,并在密云成立公司。2015年1月5日,馬某因病去世,得知此情后,喬某與其女兒趕到北京,到密云縣法院起訴法定繼承糾紛,喬某稱馬某到密云后認識了一當地女子王某,兩人長期同居。喬某認為馬某的情婦王某可能會轉移遺產,并提出財產保全,要求查封馬某名下以及其公司名下的財產。
因喬某曾提及見過馬某與王某的結婚證復印件,兩人存在重婚。承辦人為確定馬某的繼承人,到民政局查詢馬某的婚姻狀況,發現馬某與王某已于2008年登記結婚。經承辦人再三詢問,喬某稱在新疆時,曾收到過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但其認為因法院沒有給其頒發離婚證,故自己并未與馬某離婚。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