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丈夫借款逾期未還 夫妻被債權人起訴索債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6 點擊數:14
丈夫借款未還,債權人將妻子一并訴至法庭,要求夫妻承擔還款責任。近日,某人民法院審理了此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一審判令被告何某償還原告王某借款本金人民幣210000元及利息,并賠償原告王某損失10000元;被告李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被告何某與被告李某系夫妻關系。2014年1月14日,被告何某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210000元,雙方簽訂了借貸合同一份。合同約定,該筆借款本金為210000元;借款在被告當天使用后即應歸還;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5%計算,按月付清;如逾期歸還應按借款本金2%按日計算違約金;如被告違約導致訴訟,由被告承擔原告因訴訟導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訴訟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及債務清償順序等。合同簽訂后,原告即通過銀行轉賬和現金的方式向被告何某支付了210000元,被告為原告出具了收條一份。借款到期后,雖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一直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為此,原告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兩被告償還原告借款本金210000元及利息,并賠償本案律師代理費10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何某向原告王某借款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有效,原、被告之間形成的借款合同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此,被告負有及時足額償還原告借款的義務。借貸雙方可以約定利息,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因此,對原、被告雙方約定的利息及違約金超出此限度的,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因該借款系在兩被告婚姻存續期間產生,被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何某所借債務用于賭博或償還賭債,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該債務未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故該借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被告李應當對被告何某所負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對原告有證據證明的因訴訟支出的費用10000元,因雙方有約定,法院予以支持。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