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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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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妻子借錢做生意丈夫也要背債務 借貸要規避風險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6 點擊數:33
【基本案情】
覃某與李某是高中同學,又是好朋友。2013年11月,覃某出具《借條》一份交由朋友李某收執,其中載明,覃于2013年11月9日向李某借款10 萬元,并約定月息。雙方約定以上借款2014年11月歸還,逾期不還,李某有向法院訴訟的權利。借款期限屆滿后,由于覃某經營的店面經營不善,面臨倒閉,無法償還借款。為此,李某于2014年10月30日將覃某訴至法院,并提出覃某及其丈夫梁某共同償還欠款10萬元并支付利息。
庭審期間,覃某表示,她承認借款的存在,但她借的這10萬是為了生意周轉,與丈夫無關。而因為生意虧空,現在確實無力還款,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利息也過高。但她并非要賴賬,一旦有還款能力,她會在保證生活的基礎上盡力還款。法官主持雙方調解,李某不同意。最終,法院作出判決,由覃某和梁某共同償還借款 10萬元,并支付不超過銀行同類利率四倍的利息。
【律師說法】
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覃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的事實,有覃某的陳述、覃某出具給李某收執的借款憑證及其收款憑證予以證實,雙方已構成債權債務關系。現還款期限屆滿,覃應向李履行還款義務。但雙方原本約定的罰息金額超出了銀行同類利率的四倍,因此對超過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這個原則也有例外,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本案中,涉及的債務關系不僅是覃某和李某之間的糾紛,由于借款發生在覃某與丈夫梁某的婚姻存續期間,也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因此這筆債務應是夫妻共同債務,梁某也要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