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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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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就能分一半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8-28 點擊數:39
很多夫妻都認為房產證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離婚時就一定能夠分得一半房產。但是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婚前婚后房產證加名字所產生的效力是不一樣的。

婚后買房加不加名有區別
無論房產證加名或者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比較保險的方式是各方簽署協議,對于產權份額及分割方式等進行明確,進而避免矛盾。
婚后買房加不加名還是有區別,除另有約定外,原則上婚后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對外而言,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轉讓環節是有區別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論上他(她)要賣房時,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況被賣了房。
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就能分一半嗎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從協議,沒有協議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貢獻等因素。
另外,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么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婚前購房但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于一方對另一方的贈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從法律效力上并無區別。
如果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于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無論哪種方式,房屋產權均應以最后產權登記為準。因此婚前財產公證或者房產證加名字時最好各方能簽署協議,對于產權份額及分割方式等進行明確,進而避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