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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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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期間所得公積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9 點擊數:24
【法律咨詢】
張某與李某前不久鬧離婚,張某個人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有3萬元,李某認為應當每人分1.5萬元,但張某不同意,認為公積金是個人財產。請問,住房公積金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能應當如何分割?
【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因此,住房公積金作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據此,夫妻離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以夫妻離婚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不符合上述條例的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可以這樣操作:1.能用其他財產折抵,住房公積金能不動盡可能不動。即保持住房公積金在原有賬戶、原有個人的名下不動。由原有人(公積金的持有人)按判決用其他財產支付他所應支付的住房公積金數額。2.如無財產折抵,必須對一方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進行分割,可以請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另開一個賬戶。將張某個人賬戶上住房公積金轉出一半,轉入新開的李某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這樣既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又解決了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