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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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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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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起訴16萬元“撫養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0 點擊數:56
孩子丟給外婆一帶3年
小兩口是80后,丈夫彭某河南人,在北侖工作多年。6年前,他認識了北侖姑娘柯某,雙方情投意合,2008年領證。2011年兒子小凱出生。
孩子出生后,一家三口搬去與柯某的母親李某同住。后來,考慮到經濟壓力,柯某打算重新找工作,把小凱留給了外婆照顧。
從2011年到2013年間,李某一直幫著帶孩子。
2013年,彭某與柯某投資的生意失敗,兩人頻頻發生爭執,彭某干脆離開了丈母娘家。
那年下半年,彭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但他的起訴狀內容簡單,法官做調解工作時,他所陳述的離婚原因,又是很空泛的感情淡化問題。法官認為,他們夫妻還有和好可能,駁回了其離婚起訴。
小兩口婚變,丈母娘起訴孩子“撫養費”
在彭某起訴之前,李某就隱約感覺到女兒與女婿之間的感情出了點問題。彭某起訴離婚后,李某和女兒進行了一次長談,了解了兩人之間婚變的原因。
2014年7月,李某突然將女兒、女婿告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2011年外孫出生起至起訴時的生活費、勞務費、孩子上幼兒園等各種費用共計16萬元。
“小孩讀幼兒園、平時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哪樣不是我出錢,雖然他們給我生活費,但根本不夠養孩子。”
彭某起訴離婚不得,反被丈母娘起訴,實在心塞,忍無可忍的他向法官道出實情—他懷疑小凱并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他說,他曾無意中發現妻子的手機短信里,有個陌生號碼頻頻示愛,短信中甚至提到讓妻子帶小凱去給對方看看。“她懷孕前正好有段時間在外面出差,我覺得她可能是在外面有了別人,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男方要求親子鑒定再給撫養費
2014年8月底,北侖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雖然彭某和柯某同坐被告席,但李某每說幾句,柯某就點頭稱是,全部認可。
“我們當子女的,也不想拖欠父母,主要是家里的收入都被彭某拿走了,我母親年紀也大了,很辛苦,帶小孩更加不容易,本就該給補償的。”柯某說。
庭后,彭某提出要做親子鑒定:“如果不是我的孩子,撫養費就跟我沒關系。”
法院認為,如果小凱不是彭某的親生兒子,他確實不需要負擔撫養費。法院準許了申請并安排鑒定,但柯某、李某就是不讓法官見到小凱,鑒定最終無法進行。
在后續調解中,彭某先松了口:“畢竟我對兒子有感情,離家后這一年多,丈母娘也確實勞心勞力在照顧孩子,無論兒子是否親生,我愿意承擔這一年多來的費用。”
最終,法院判決彭某承擔撫養費3萬余元,剩余時間的撫養費及李某要求的勞務費、學費等,由柯某承擔。
主審法官說,這樣的案子,他們還是頭一次碰到。單純從法律層面說,如果老人向法院提交實際開銷的憑據(例如購買尿不濕等嬰兒用品的發票),并能夠證明該費用確實用于撫養孩子且子女未予支付的,要求子女支付撫養費的訴請,一般能夠得到法院支持。只是在中國人的傳統里,談錢是很傷感情的,“作為"獨一代",應當多考慮父母的感受,凡事主動些。”
和撫養費一樣,隔代撫養的監管責任問題,同樣是個尷尬的話題。
在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的照管下,“獨二代”發生傷殘或是意外,這責任該誰來承擔,如何承擔,極少有家庭愿意直面這個話題。大多數時候,都是老人們默默獨自承受物質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