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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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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結婚易,離婚難,出軌方離婚財產分多少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9 點擊數:30
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沒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情形,雙方就可攜帶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離婚卻難:
一、離婚涉及哪些問題:
1、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有無和好的可能。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2、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處理。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子女的撫養和教育問題。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離婚的形式分為兩種:1、協議離婚;2、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程序:
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婚姻雙方感情破裂后,通過協商對于財產的分割和子女的撫養達成離婚協議。這種情形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僦鼗榛蛴信渑颊吲c他人同居的;
?、趯嵤?a href="http://www.tufm.cn/jtbl/"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③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芤蚋星椴缓投志訚M2年的;
?、萜渌麑е路蚱薷星槠屏训那樾?。
三、出軌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離婚過錯方財產分割: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2、有過錯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會怎么判呢?
(1)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愿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
(2)如果雙方確實矛盾無法調和,或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則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
(3)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
(4)無過錯方也可以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賠償要求,具體的數額則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包括精神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3、有過錯方提出離婚,無過錯方堅決不離,法院會如何判?
(1)結婚三年,男孩兩歲,因男方(過錯方)在外有女人而提起離婚,女方(無過錯方)堅決不離婚,法院會怎么判?孩子在這種情況下會判給誰?
(2)法院判決離婚的最重要條件就是:感情破裂。
(3)如何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完全破裂,就是看雙方的態度,如果一方不愿意,證明還有調節的余地,所以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主要還是調解。
(4)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果孩子已經成年或者有獨立行為能力,就主要依賴于孩子自己的意愿,就是看他愿意跟誰。
(5)如果孩子太小,法院一般是會把撫養權判給有撫養能力、經濟狀況比較好的一方,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有個好的成長環境。
(6)哪一方能夠為孩子提供相對優越的成長環境,哪一方的撫養機會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