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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chǎn)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chǎn)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xù),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guī)定,贈與房產(chǎn)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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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chǎn),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不動產(chǎn)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丈夫病故后妻子再婚 妻子仍是前夫的第一繼承人?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12 點擊數(shù):25
周某的丈夫孟某病故后,她改嫁到別的村。孟某的二哥將原屬弟弟和周某的院子占用,讓周某十分不滿。孟某的二哥和他改嫁的前妻,誰該是他的第一繼承人?
孟某和周某原是夫妻關系。二人沒有生育子女,領養(yǎng)的女兒已經(jīng)出嫁。四年前,孟某因病去世。不久后,他的妻子周某改嫁。考慮到各方情緒,原屬孟周夫妻二人的宅院和院中部分樹木一直沒有處理。
去年7月,孟某的二哥將宅院占用,并將院中的樹木私自砍伐,賣得2300元。伐樹掙來的錢,他分給周某的養(yǎng)女500元,剩下的全部分給自己的四個子女。周某得知后,認為院落和樹木都應屬于她和孟某所有,孟某二哥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財產(chǎn)權益。孟某的二哥對周某也是一肚子怨氣,雙方矛盾愈演愈烈。在多次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周某找到司法局請求調解。
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將孟某的二哥及其與本案相關的親屬召集到一起,依據(jù)《物權法》和《繼承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該案中的宅院和樹木的所有權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工作人員告訴他們,根據(jù)《物權法》規(guī)定,該院落和樹木在孟某去世前是孟某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chǎn),屬于二人共有;孟某去世后,該財產(chǎn)的一半仍屬于周某所有,而另一半作為孟某的遺產(chǎn)發(fā)生了繼承。根據(jù)《繼承法》的規(guī)定,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應當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中進行。由于孟某的父母早于孟某過世,而周某改嫁是在孟某去世以后,并不影響兩人之間的繼承關系,因此,只有周某和養(yǎng)女二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孟某的所有遺產(chǎn),而孟某的二哥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無權繼承和處分孟某的遺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