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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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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單方付款購房合同寫夫妻名字 雙方均可主張房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6 點擊數:5
【法律咨詢】
購房合同寫的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房產證還未辦理下來。但首付款為男方父母所付,月供為男方個人所付,女方一分錢未出。現在辦理離婚手續,該房產如何分配?
【律師解答】
成都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沈輝:由于購房合同是夫妻二人名字,房產證雖未辦理,也應當在二人名下,故雙方均可以主張房產,一方得房,須向另一方補償;雙方均想得房,須進行競價;雙方均不要房子的,可以進行拍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首付款視為男方父母對男方個人的贈與,歸男方個人所有。月供部分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如果是男方得房,對女方的補償就是月供的一半;如果是女方得房,除向男方補償月供的一半,還要向男方支付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