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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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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富豪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財產大戰 讓感情走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6 點擊數:63
最近,某富豪在香港為了一見(前)女友硬闖其住宅被拘留,而宅里早有另一男富豪,并且女方也是知名女主播。據稱倆富豪皆聲稱自己是男友身份,被拘者曾在被抓捕時高喊:“她花了我一千萬。”
筆者并不想八卦這種事件,只是大眾對于富豪與美女的結合都抱有各種有趣的想法,既喜歡看他們結婚時奢侈婚禮,也愛看他們離婚時各種大戰——其中,關于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爭執尤其引發人們的好奇。
比如,美國大富豪默多克與鄧文迪,從相遇到結婚,恩愛到離婚,都成為大眾興趣的聚焦點。最近有美國媒體稱鄧文迪離婚后可獲得不到2000萬美元,相比默多克凈身家大約112億美元,兩者相差還是太大,尤其是之前有預測鄧文迪可以分得超過10億美元,我們的期望被抬得很高。
如果消息屬實,那么很可能默鄧兩人有婚前協議,約定了財產,而這通常不會對外公開。回到開頭的例子,富豪在女友身上的千萬花費能夠拿回來嗎?當然,輿論上可能并不太主張拿回來,因為這是富豪活該。但是在法律上也是如此嗎?
假定兩人還是大陸籍,所花費也多是在大陸花費,那么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如果富豪是按照習俗給付女友上千萬的彩禮,并且約定結婚的,那現在女方顯然是不愿意再結婚,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不過,我們并不知道這個富豪與女友交往的很多細節,如果他被釋放后,愿意提起訴訟,那倒是給了大眾更多娛樂談資。坦白說,如果這種送出去的財禮能夠順利收回,恐怕這種富豪追女星的案例會少了很多吧。
男女熱戀期間的財產有如此規定,那離婚之際富豪如何處分財產呢?筆者一位朋友是上海灘知名的離婚案律師,代理過數百起離婚官司,其中不少客戶的就是富豪。他還曾寫過一本書《富人離婚的36個計策》,他的感受是在富豪們離婚訴訟里,其中的斗智斗勇非常明顯,作為律師參與其中不亞于一場戰爭。他常會買不少電話卡,經常換電話,因為針對某一起離婚訴訟,他會與當事人單獨設定一個聯系方式,這樣就能避免一些策略或者信息泄露。
富豪們在結婚之初,或許會許下感天動地的誓言,比如:“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但是古人宛轉悠揚、鏗鏘有力詩句背后,落到當下的世界里,恐怕很難得到完整兌現,有數據為證:香港作為自由經濟之都,市民的婚姻狀況宛若一面鏡子,給大陸的家庭一點啟示:香港獲頒布離婚令數由1981年到2011年,30年間增長將近10倍。浙江在2000年~2009年的十年中,離婚率增長了4倍。
當然,這里的離婚包括了貧與富,他們都概莫能外。不過,也只有富豪們的婚姻才值得傳媒關注。我那位律師朋友代理過巨人網絡、羅萊家紡、卓越亞馬遜、土豆網等企業高管的婚姻股權案件。他曾這樣計算案源,“我們現在重點就是盯上市公司高管、大股東的離婚官司,現在中國境內外的民營上市公司超過3000家,每家公司十個高管和大股東就有30000人,按照平均10%的離婚率,也有3000人。”這或許也把富豪們的婚姻狀況勾勒出一點。
最近他代理的就是江蘇第一家族婚變案,涉及蘇寧電器、蘇寧環球背后的張氏家族,而相關資產就高達數十億元。“我們只能按原始股的金額來起訴,否則光是交納訴訟費也是一個天文數字,當事人也不一定交得起。”他看來,近年上市公司高管離婚案件數量明顯增多,尤其是創業板開設三年,不少創業者持股可以解禁,當股份可以變現時,一夜暴富從夢想照進現實,引發的離婚訴訟案件也隨之高企。
在這些離婚案件中,其實也可以觀察人品的。一些當事人早已轉移財產、制造“偽證”,或者故意采用“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法,或者行為過激(比如自殺)、方式過激(比如到對方單位“鬧事”)。在這里,最極端的一起離婚事件后恐怕就算“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夫婦的離婚案了,頗讓人唏噓。當年青澀貧窮、深愛對方、對未來充滿向往的賢伉儷,在歷經20多年風雨后,上演著一幕:出軌,離婚,爭家產,歇斯底里,男人趕走女人、弟弟,女人和弟弟聯合起來將男人送進監獄……
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是一種代價,而金錢的代價也是重頭戲。據說,世界上因離婚付出最大代價的就是俄羅斯前首富阿布拉莫維奇,據稱2007年他與妻子達成的離婚協議是,妻子獲得其身家一半的財產即55億英鎊(700億人民幣),這也創造了世界離婚賠償金的最高紀錄。而在中國也有相對昂貴的離婚官司,2011年5月12日,是藍色光標持股9.62%的董事孫陶然與妻胡凌華的離婚案,后者獲得了1.67億元財產。這一度被媒體成為中國最貴的離婚案,但這個記錄遲早都會被打破。
對于富豪離婚,這主要都他們個人的選擇,也不必做太多的道德批判。離婚率增加是全世界的趨勢,各自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一段婚姻的破裂,通常都不會是一個人的原因,雙方多少都有責任。既然婚姻已經不幸,那么維持下去只會造成更多痛苦,那還不如重新選擇。前述律師朋友說,撇開那厚重的財富外衣,其實他們在感情需求上也一如普通人。
縱觀這些富豪明星的離婚官司,對我們自己不完全是娛樂談資,或者負能量。因婚戀節目“非誠勿擾”而爆紅的主持人孟非在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應該敬佩兩種人,年輕時陪男人過苦日子的女人,年長時陪原配過好日子的男人。不過,這樣的女人或者男人似乎都逐漸稀少。這個時代,婚姻穩定與幸福仿佛逐漸成了一件奢侈品,所以我們需要的是更加珍惜自己眼前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