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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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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怎樣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30 點擊數:64
如何才能查清被執行人轉移、隱藏的財產呢?法院執行人員人少案多,執行法院往往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申請人往往委托專業律師調查。對此,我作一個簡單整理,希望給那些被執行難所困擾的債權人一點幫助。
1、從申請人處挖掘
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傳真,被執行人有無網站,以及在經濟往來過程中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益、債權、銀行賬號等基本情況,財產保全的情況以及證明材料,被執行人的行蹤及隱匿財產的線索。
律師應告知申請執行人舉證不能的后果。即申請執行人若不能證明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人民法院會以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中止執行。告知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先行扣留權。
了解被執行人的配偶情況:姓名、有無固定工作單位和收入情況,為追加被執行人做準備。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以及已設置了擔?;蚱渌麅炏葯嗟呢敭a,也應當予以關注。
2、案外人報告或懸賞舉報
告知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懸賞執行。即若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被執行人財產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執行時,申請執行人可申請懸賞執行,鼓勵有關知情人員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其到期債權。同時應明確告知申請執行人若申請懸賞執行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講明獎賞方法及金額,并交納公告費。從被執行人關聯方打探其債權情況。
3、從被執行人處取得
1)、套取:筆者在代理某執行案件時,因被執行人是一房地產公司,經查詢工商檔案得知被執行人旗下有一賓館,我們便謊稱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錢款不足為由,要求給我們一個賬號,我們的公司直接打過來,總臺服務人員經請示經理后,給我們一個賬號,然后我們和執行法官趕到銀行一查詢,余額遠遠超過應執行款項。
2)、安排“線人”進入被執行人單位。
3)、跟蹤被執行人出納,發現其賬戶上有錢的開戶行。
4)、被執行人門前經常停放車輛。
5)、被執行人單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銀行。
4、律師依法主動查明
工商檔案查詢被執行人開戶行、賬戶、賬號,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到位,有無抽逃出資。被執行人繳納水費、電費、稅款等相關部門。知識產權可向國家商標管理局、專利局查詢。不動產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等管理部門查詢。
對一些不能核實或因為客觀原因不能調查的財產線索,作為代理人應將財產線索提供給法院,積極協助法院調查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