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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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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感情破裂”財產調查!!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2 點擊數:15
黃**是成都一家公司的老板,常年出差在外,不會理財,不懂帳目,把工廠財務、家中現金都交給其妻何某一手掌握。用黃**的話說是:“我把一切交給她,只求她把一顆心交給我。”但何某是某銀行的科長,見過錢也不缺錢,缺少的是男人。
2011年4月,何某突然以“性格不合,導致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黃**毫無準備,在法庭上提不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證據,結果,法院一審判決準予何某和黃**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由于黃**沒有舉證,除一住房外,全部被何某占有,孩子也由何某撫養。
正可謂“妻離子散”的一系列的打擊,使黃**無心工作,又沒有資金周轉,公司已經無法繼續經營。當黃**找到我們調查公司的時候,甚至連看病的錢都沒有了。
我們非常同情黃**的遭遇,一邊派出經驗豐富的律師為黃**上訴,一邊派出調查組就何某的真正離婚原因展開調查。由于黃**對于公司里、家里的財產狀況全不了解,使得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非常困難。但是經過一番努力,在偵探中我們還是發現何某在離婚前就與其下屬展某的關系不正常。根據這一線索,我們又查到了何某給展某購置的一處房產和一輛轎車。我們另派一調查組對展某的行動進行了24小時的監控,終于取得了何某離婚前就已經存在的婚外情的證據及拍到她與展某的親密鏡頭。
在法律部與調查部的配合下,我們終于為黃**討回了公道,二審判決周某分到了近50萬元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