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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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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生與否子女同權撫養教育父母共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6 點擊數:26
【案情簡介】
余君與楊建認識后同居,不久后,一個女人鬧上門來自稱是楊建的妻子,此時余君才知道楊建已婚。兩人分手后,余君發現自己已有身孕,由于身體原因不能引產,她于1995年1月生下兒子楊江。因是未婚先孕、違反相關紀律,余君被所在單位開除,為了維持生計、撫養孩子,她被迫四處打工。2010年,楊建托人找到他們母子,在做了親子鑒定確認是楊建親生之后,楊建答應把孩子送到廣東省學習外語,并承諾將孩子送出國深造。但孩子被送到學校后,楊建只去探望了兩次便消失了,孩子讀了一學期后無奈返回重慶市。楊江無力維持母子二人的開銷,生活很困難。為此,他將生父告上法庭,索賠200萬元精神損失費和300萬元撫養費。
【以案說法】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私生子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楊建作為生父,理應對楊江承擔撫養義務。法律規定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所以18周歲后不再支付,而在18歲前,楊建沒有直接撫養孩子,應當對獨自撫養的余君給予相應的撫養費補償。對于精神撫慰金,依據現行法律,撫養糾紛中,沒有精神賠償的相關規定,該索賠請求于法無據,法院不支持原告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