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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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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的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02 點擊數:54
非婚同居關系介乎于合法的婚姻關系和非法的同居關系之間,其不是我國法律或司法解釋正式以規范形式和制度語境確認和使用的一個概念,我國《婚姻法》及其相關的司法解釋僅規定“同居關系”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非婚同居”在學界僅指未婚異性之間的無婚、有性同居,其含義完整表述為: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也沒有成立婚姻身份關系的合意,而自愿、穩定地保持以兩性結合為內容的共同生活關系。因此,非婚同居主要具備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同居雙方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男女;第二,同居雙方既無締結婚姻的合意,也未辦理結婚登記;第三,同居雙方均無禁止結婚的要件;第四,同居雙方需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1.非婚同居雙方的財產制度
非婚同居雙方的財產可分為同居雙方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財產制度應有兩種確定方式,即約定制和法定制。同居期間財產制度應以約定財產制為主,以法定財產制為輔。有約定的按約定,無約定的按法定財產制。
同居雙方可以在同居之前或同居期間對于同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可以約定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同居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也可約定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歸財產的最初取得人或原所有人所有, 無法證明原所有人的歸雙方共同所有。只要當事人約定的內容、形式合法,就應當承認其財產約定的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沒有財產約定,事后又達不成協議的, 則應適用法定財產制。
2.非婚同居當事人同居期間財產權的行使
在非婚同居期間,雙方的個人財產, 其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原則上由個人行使,一方不得擅自占有、使用和處分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但經對方同意或授權,或為共同生活需要占有、使用的除外。
非婚同居期間雙方對共有財產都享有處分權,但一方處分共有財產應事前與對方協商或事后及時告知對方得到追認。對于共有財產, 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或超出約定的范圍又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物的,則該處分為無權處分,應按照有關無權處分的規定處理,權利人不追認的,該處分行為無效。但第三人為善意時, 可以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權利人不得以處分行為無效為由阻止第三人取得該標的物的所有權。如果擅自處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或第三人是無償取得共有物時, 權利人有權要求返還原物并且可以要求擅自處分人和惡意第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的財產分割
非婚同居關系的解除,一般情況下,無須征得對方同意,單方面即可解除。雙方在解除非婚同居關系時,對于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或達成協議的,只要這個約定或協議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符合婦女權益保護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就應當按約定和協議來分割。同居雙方就財產問題達不成協議的,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同居關系解除時,原則上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共有財產應區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財產,應按解除時該財產的實際價值實行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原則上實行平均分割。
4.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的債務負擔
非婚同居當事人在非婚同居生活期間所負的債務,根據債務的性質可分為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
5.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的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
就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涉及到非婚同居財產關系的法律僅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該《意見》中的規定只涉及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的財產分割問題,對于前文提到的非婚同居當事人的財產分類、同居雙方的財產權等問題沒有涉及。
《意見》第10條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 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