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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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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涉外繼承公證如何申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21 點擊數:19
在涉及涉外繼承時,一般會要求涉外繼承公證。而就涉外繼承公證而言,它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申請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繼承中具有繼承權利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根據相關法律: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外國人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同時,我國與外國訂有條約、協定的,按照條約、協定辦理。
就辦理涉外繼承公證,如果申請人為法定繼承人的,那么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而言,主要由以下幾類: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勞資、組織)部門或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與被繼承人及其他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信函;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4、被繼承遺產的產權證明;
5、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的親屬關系證明;
6、法定繼承人中已死亡的,應提交死亡證明及其婚姻狀況、子女情況證明。
而如果申請人為遺囑繼承人的,則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同法定繼承人應提供的1——5項證件及材料;
2、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遺囑,如該遺囑為被繼承人在域外所立,則該遺囑還須經立遺囑地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3、有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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