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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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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一方失蹤,向法院起訴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2 點擊數:9
【案情簡介】
鐘某某與丈夫李某某于2004年在民政部門辦理登記結婚,結婚之前雙方就經常因為瑣事吵架,婚后沒有幾個月就開始了爭吵,吵鬧后,丈夫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鐘某某九年來一直等待丈夫回來,其中一次向法院起訴離婚,以無法找到人為由而撤訴,第二次起訴離婚,但沒想到法官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時,發現女方提供的男方身份信息與法院查詢到的有出入,要求女方撤訴。
【以案說法】
成都沈輝律師解析:
若男方是用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結婚,屬于民事訴訟,如果下落不明超過2年,女方可搜集相關證據材料,如找派出所出具證明、找證人證言等,到法院起訴離婚;若男方是以虛假身份信息登記結婚,女方可提起行政訴訟,撤銷婚姻登記行為,如果婚姻無效,那么女方屬于未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