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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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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個人獨資企業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07 點擊數:56
獨資企業不同于一般性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在責任承擔和控制權方面有著很大的不同。那么個人獨資企業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如何處理?
實際生活當中,個人獨資企業很多是由夫妻一方實際經營或者由雙方共同經營,在進行離婚財產分割時首要要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會考慮企業實際經營的需要和后續發展的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18條規定: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后,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愿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在程序上,要對獨資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后征詢夫妻雙方的意見,考慮其個人是否希望獲得該企業,然后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財產性補償;
如果是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司法實踐中一般會進行雙方競價作為基礎,然后再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這主要考慮到競價方式的公平性和實際可操作性,防止結案之后,由于一方無法支付相應的折價款而造成執行不力。雙方當事人在獲得企業所有權的機會是平等的。
如果雙方均不愿意經營該企業時,則在處理的時候會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的相關規定解散企業,并進行清算。清算后的獨資企業財產由夫妻雙方對清算所得進行分割。但是,如果進行了清算解散之后,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仍然要對獨資企業在經營的時候所產生的一切債務承擔連帶性的清償責任。而且在時間規定上面,自企業解散后五年內,債權人仍然有權要求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就個人的全部財產對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