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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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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男子為復婚打欠條 前妻再婚后討欠款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5 點擊數:40
【案情簡介】
單先生和毛女士于2012年協議離婚,雙方離婚后仍在同一處房屋共同生活。2012年8月,毛女士要搬離住所,單先生為此向毛女士出具《欠條》,自愿補償毛女士14萬元,分10年付清,自2012年12月31日起,每半年給付7000元。單先生說,他本想以此欠條為紐帶,保持與毛女士的聯系,期盼能夠挽回雙方的婚姻。但事與愿違,在依約給付毛女士兩筆補償款共計1.4萬元后,他得知毛女士再婚并懷有身孕。因他未如期付第三筆補償款,毛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單先生一次性給付剩余全部補償款12.6萬元并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單先生稱盡管不情愿,但同意給付第三筆補償款,至于其余補償款,因并未到期,不同意支付。
【法院判決】
單先生理應履行承諾,給付毛女士第三筆補償款7000元及相應利息。至于剩余補償款,因尚未到期,法院未支持。毛女士可在單先生到期未給付的情況下再行主張權利
【律師觀點】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協議是認定為有效力的,履行義務一方應當按照協議履行,建議簽訂協議的當事人謹慎簽字,以避免自己履行時后悔。
上一篇任何情形下都可以復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