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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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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關于老年人的再婚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17 點擊數:19
【老人的婚姻自主權】
我國《婚姻法》第30條特別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21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再婚老人的贍養問題】
《婚姻法》第30條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盡贍養義務相威脅,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贍養義務,都是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再婚夫妻的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主要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歸夫妻共同所有。第18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由此,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老人在婚前的財產所有權不會因再婚而受到影響,而再婚后的上述財產所得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此,在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約定其財產的歸屬。
【再婚老人的遺產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但是,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在不侵害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遺囑對全部遺產進行分配。
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護。
【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護】
《婚姻法》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才能確立夫妻關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樣,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護,當“走婚”遇到了問題,解決起來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時財物發生了損失、被盜等,子女都可能將責任歸咎于另一方或其家人,引發矛盾和糾紛。同居、“走婚”的形式,雖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發的房產、財產等分割問題的糾紛,但事實上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護。
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為詐騙者創造了可乘之機。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是防止被騙的有效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