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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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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資產調查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3 點擊數:15
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的資產主要分為兩類,即不動產和動產,其中又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從經濟和財務角度上劃分,企業的資產又可劃分為實收資本、對外投資、應收帳款等。根據調查中的實際情況,在對一個企業的資產進行全面調查時,主要考察的幾種資產類型基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固定資產,即不動產,主要包括企業的自有房產(如廠房、辦公場所等)、投資房產,在個別特殊案件中有時也會涉及土地;
2.大額動產,主要包括車輛、設備、辦公用品等;
3.對外投資,主要包括對其他企業持有的股權或債券;
4.應收帳款,即債權,民法上的“代位求償”制度使這類資產在訴訟前后資產追蹤案件中有比較重要的地位;
5.分支機構,對于法人企業而言,其下屬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企業或機構的財產和收益,從法律角度講屬于該法人企業所有,因此在對企業法人的資產進行調查時,有必要考察其分支機構的財產情況;
6.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由于知識產權的人身屬性使此類財產往往無法執行,但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作為一種有價值的財產,可以作為一個企業資產的特定組成部分,也可以用于對外投資,因此調查此類財產對于全面了解一個企業的資產狀況具有一定意義;
7.股東或合伙人資產,對于合伙制企業和個人獨資公司而言,由于其合伙人或出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對企業的合伙人或出資人的資產進行調查。
資產調查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是所有調查活動的根本原則之一。在資產調查案件中,確定調查范圍時,首先就要遵循這一原則,即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確定案件的具體調查范圍。
2.合理性原則
資產調查案件中,并不是每一個案件對上述七個方面的財產情況都需要展開調查,調查的范圍必須根據不同案件的特殊情況和委托人的實際要求來確定,有重點的對企業的資產進行了解,此即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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