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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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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解析離婚財產調查現象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3 點擊數:20
離婚財產調查主要調查什么內容?
1.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收入情況;
2. 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房產情況;
3. 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車輛情況;
4.離婚財產調查是調查對方其他財產情況等。
為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離婚財產調查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2.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工資卡號、銀行存款賬號、股東卡號等,以便可向相關部門查詢或依法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如發現配偶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跡象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訴訟等。
3.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應當保存好結婚證、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等票證,以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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