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協議書離婚后可以更改一下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4-07-30 點擊數:0
一、離婚協議書離婚后可以更改一下嗎
1.離婚協議書在離婚后是否可以進行更改,首先要明確的是,這一行為必須建立在雙方已經正式離婚的基礎之上。
對于已經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確認或者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程序完成的離婚,通常情況下,離婚協議書已經具備法律效力,因此不能隨意更改。
2.根據我國《民法典》合同編的相關規定,如果雙方均同意對離婚協議書進行修改,并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那么這樣的修改是可以進行的。
修改的前提是雙方都同意,并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3.如果在簽訂離婚協議書后一年內,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導致財產分割協議不公平或不合理,那么受損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離婚協議書。這是法定可以修改的情形之一。
因此,離婚協議書在離婚后是否可以更改,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雙方均同意修改且符合法律規定,那么可以進行修改;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變更。
二、復婚后協議書效力
復婚后,原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問題需從人身和財產兩方面進行分析。
1.原離婚協議書涉及子女撫養方面的條款,在復婚后因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而自然失效。這是因為復婚后,雙方重新確立了婚姻關系,子女撫養問題應重新協商確定。
2.原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具有相對獨立性,不會因復婚而自然失效。雖然復婚相當于新的一次婚姻,但從法律上講,復婚前的財產狀況并不會因復婚而發生改變。
因此,原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另行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