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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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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如何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4-03-08 點擊數:0
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的方式是可以由登記機關自行進行糾錯,也可以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予以糾正等。
一、如何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
1.行政救濟,登記結婚行為是一種行政確認行為,因登記審查不嚴而造成的無效婚姻,理所當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自行糾錯,撤銷錯誤登記。在這種救濟途徑下,行政訴訟應當作為行政自行糾錯的后置程序,即當受害人在行政機關不愿意撤銷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結婚登記,法院審查相關登記材料的基礎上,可以做出撤銷登記的判決,以達到法律和事實的統一。
在行政救濟途徑中,除行政機關自行糾錯外,提起行政救濟主體也因錯誤登記類型的不同而加以區分,代領結婚證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代領人,冒領結婚證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冒領者,騙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濟的只能是被騙一方。
2.民事訴訟救濟途徑,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撤消“欺詐”婚姻,法院在受理后,應審查無效情形,進行確認。代領結婚證的,應根據受害方意志進行撤消;冒領結婚證的,應確認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予以撤銷登記;騙婚的,除認定婚姻無效。
二、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有哪些
1.代領結婚證,即男女一方或雙方未親自到場領取結婚證,而是由其他人持本人證件領取,該種形態導致包辦婚姻現象的出現。
2.借用他人證件,冒領結婚證,該種形態往往是由于一方或雙方不具備,使用他人證件領取結婚證,后果極易造成被領取證件的人構成重婚。
3.騙婚,即使用偽造證件領取結婚證,以達到利用婚姻騙取財物的目的,后果不僅造成受害人財物的損失,更深的影響在于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
三、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有哪些意義
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有的意義:
1.維護法律嚴肅性:結婚登記是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錯誤的登記行為可能導致法律關系的混亂,糾正這些錯誤可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保障當事人權益:錯誤的結婚登記可能導致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如財產權、繼承權等。糾正這些錯誤可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他們因登記錯誤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3.促進社會和諧:錯誤的結婚登記可能導致家庭矛盾和社會糾紛,糾正這些錯誤有助于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4.提高行政效率:糾正結婚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行為,可以提高婚姻登記機構的行政效率,減少因錯誤登記而引發的行政糾紛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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