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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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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3-03-03 點擊數:0
一、婚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2.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3.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4.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5.有贍養雙方父母、撫養雙方未成年的弟、妹的義務。
6.有撫養雙方繼子女、收養子女的義務。
二、有效婚姻條件是指什么
有效婚姻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1.雙方進行結婚的真實自愿。
進行結婚登記時,只要有一方是出于被脅迫或威脅而結婚的,那么該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在相應的合理期間內,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該婚姻的存在。
2.達到法定婚齡。
虛報年齡進行結婚登記的,在未達法定婚齡的一方到達法定婚齡前,婚姻中的一方或雙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請該婚姻為無效婚姻。
3.非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
直系血親或旁系三代以內進行結婚的,婚姻中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張該婚姻為無效婚姻。
4.符合一夫一妻制。
不符合我國的一夫一妻,其中一方可能構成重婚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5.無醫學上認定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這個目前無具體規定,實踐操作中按照醫學規定來審理。
三、婚姻終止的情況具體有哪些
婚姻終止的情況具有有如下幾種:
1.夫妻離婚,即配偶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自離婚協議登記生效或離婚判決生效之時起,婚姻關系即告終止。
2.婚姻被撤銷,出現了脅迫、隱瞞疾病等情形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3.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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