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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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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被逼結婚可以撤銷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沈輝律師 時間:2022-10-09 點擊數:0
【法律問題】
中國自古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說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雖然此類現象有所減少,但仍有部分父母強迫孩子結婚。那逼婚是否合法?以及婚姻能否撤銷呢?今天,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繼承沈律師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律師解析】
父母逼婚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強迫其結婚的行為可能屬于脅迫,法律明確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也就是說,因脅迫結婚可以請求撤銷婚姻。同時,如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會觸犯刑法,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脅迫婚姻可撤銷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結婚登記前沒有如實告知的,另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律師建議】
婚姻大事并非兒戲,婚姻的可撤銷雖然給了機會,但父母也應當多加考慮,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不要過多干涉子女的婚姻。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四川循定律師事務所可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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